兩名不滿10歲女童逛超市時,不慎打碎一個玻璃杯。由于無錢賠償,促銷員扣下她們的外衣作抵押,讓她們回家請家長。女童家長認為此舉不妥,向超市討說法。
姐姐雯雯(化名,9歲)告訴記者,昨日上午,她和妹妹佳佳(化名,7歲)結伴逛江北家樂福超市。由于超市內氣溫高,她和妹妹松開外衣,搭在肩頭上。經過陶瓷玻璃專柜時,妹妹的衣袖不慎將柜臺上一個玻璃杯碰倒,落在地上摔碎了。她說,事發后,一名女促銷員要兩人脫下外衣作為抵押,回家通知父母前來,否則不放行。兩姐妹只得各自穿一件長袖T恤衫回家。
對超市促銷員的做法,兩姐妹的父親王忠祥非常不滿。王認為,超市員工完全可以領著孩子來找家長,室外氣溫只有十幾攝氏度,讓小孩僅著單衣離開,太缺乏同情心。王先生隨后來到家樂福討說法,由于意見不一,雙方只得到花園村派出所進行調解。
昨日下午,家樂福超市公關部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經他們調查,駐場促銷員確讓兩名女孩留下外衣,回家請家長,但并未責令她們“脫衣”。該人士稱,超市認為這名促銷員處理方法欠妥,對小孩缺乏關懷,將聯系廠家對她進行教育管理。該人士表示,家樂福超市“無責”,目前由賣場負責人以個人名義,暫代當事促銷員賠償王忠祥兩女兒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