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萬元庫存商品“消失”,1300萬貨款“失蹤”,震驚全國的諾瑪特欠款事件又起波瀾。
諾瑪特欠款事件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再起。
當貴陽諾瑪特欠供貨商貨款一案進入執行階段,276家供貨商手持《判決書》等待分配諾瑪特相關財物時,卻出現一直被監管的諾瑪特財物不知去向的迷案。除所封存的150萬元貨物“不知所終”外,連一直被監管的諾瑪特剩余資金也沒了“蹤影”。
150萬庫存貨物“不知所終”
2004年,震驚全國的諾瑪特欠款事件發生后,引起各方關注,貴州供貨商遭受巨大經濟損失,按照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各方引導供貨商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其合法權利,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組織276家供貨企業在南明區人民法院起訴狀告諾瑪特關聯企業。經過開庭審理,276家供貨商勝訴標的近3000萬元人民幣。
貴陽諾瑪特欠款事件發生后,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于2004年7月13日正式成立,并以“團結、聯絡、協調、規范、拓展、服務”為宗旨,為貴州供貨企業和外來供貨企業提供一個與終端大賣場實現平等對話的平臺。而且首次維權活動就直指諾瑪特。
2004年8月,經過多方努力,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與貴陽諾瑪特商業有限公司簽訂《共管協議》,同時在貴陽市商業銀行金城支行開設貨款資金專用賬戶。其間由于諾瑪特無法支付員工工資,經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政府出面協調,貴陽市南明區分管此案的副區長劉亞輝簽字同意,從供貨商貨款上借50萬元用于發放員工工資,由諾瑪特所剩150萬元自采物資抵押給供貨商。諾瑪特關門后,以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的名義將這批資產于2005年3月5日存放在貴陽市東站8號倉庫。這批貨物中有洋酒、茅臺酒、電視機等,當時的采購價為150余萬元。諾瑪特拖欠供貨商貨款一案經貴陽市南明區法院審理后,執行中法院已對諾瑪特剩余部分超市設備進行拍賣。
可是到2007年6月,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受大部分供貨商委托到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隨即派出部分供貨商代表到位于貴陽東站8號倉庫的存放地進行物資清點,結果卻發現,這批價值150萬元的貨物“不知所終”。
自從2007年6月21日得知封存的貨物突然“不翼而飛”后,一石激起千層浪,立即引起了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的高度重視。
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常務副會長劉慶憲和秘書長何金瑩告訴記者,2004年8月,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與貴陽諾瑪特商業有限公司就拖欠貨款問題達成協議,兩家簽訂《共管協議》,并在貴陽市商業銀行金城支行開設貨款資金專用賬戶,當時兩家共同監管的賬面資金為1700多萬元。據貴州供貨商聯合會提供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的2004年至2005年止的諾瑪特監管賬戶收款及付款情況進行審計,審計報告結果顯示余款為13447280.75元,但現在已“去向不明”。
物款丟失與公章管理有關
事發后,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立即組成了調查小組,在對封存貨物出貨票據及對監管賬戶資金轉移憑證的核實中,調查小組發現,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監管的資金已被他人轉入該會會長陳拔鋼的私人賬戶,封存在倉庫的貨物也是在陳拔鋼開具了介紹信后被共同參與監管的部分供貨商取走的。
為何該會會長陳拔鋼能劃走巨款,他又為何能順利開出取貨介紹信?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秘書長何金瑩懷疑與該聯合會公章、財務章的管理不嚴有關。
何金瑩告訴記者:“2004年7月13日供貨商聯合會成立后,積極幫助廣大供貨商追索諾瑪特超市的拖欠貨款,極大地維護了供貨商的利益。2006年初,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陷入資金危機,已近5個月沒有支付房租、水電和辦公費用。為此,陳拔鋼組織8家供貨商共借8萬元用于聯合會費用支付。但其前提條件是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的公章、財務章必須給陳拔鋼會長管理。”秘書長何金瑩表示,在無奈之下雙方于2006年1月23日辦理了交章手續。何金瑩稱,當時對陳拔鋼等人做了嚴格約定,使用公章及財務章須開會議集體定奪,也必須有供貨商代表參加。約定之后,陳拔鋼等人同時還拿走了被監管的諾瑪特財務專用章。然而,陳拔剛在沒有召開供貨商大會,也沒有聯合會法人授權的情況下,私自蓋章開具了介紹信,導致供貨商150萬元資產發生損失。
正因為如此,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秘書長何金瑩懷疑,這些公章被陳拔鋼等人私自亂用才導致巨額財物被劃走。
陳拔鋼稱“分文未得”
2007年8月16日,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會長、貴陽眾品恒業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拔鋼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此事純屬天方夜譚,是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內部有些人為了愚弄廣大供貨商不加思考而作出的,這部分人是在踐踏供貨商而已。這實際上也是誣陷了供貨商聯合會,試想當時諾瑪特如果有300萬元資金,那就可以重新開業了。”
然而,陳拔鋼接受當地一家媒體采訪時表示,150萬元的貨物他分文未得。據其介紹,他并不是諾瑪特的債權人,而許多供貨商就分掉這批貨物已在此前開過多次會議,根本不存在偷偷提走一說。由于這批貨物的債權人是部分供貨商,加之庫租到期,部分供貨商反復要求轉移貨物,他才被迫同意蓋章,批準時有多名供貨商監督委員會成員在場,這批貨究竟是被轉存還是被分掉,他表示不太清楚。
供貨商再追貨款
諾瑪特一案進入執行階段,當276家供貨商手持《判決書》等待分配諾瑪特相關財物時,卻出現一直被監管的諾瑪特財物不知去向的迷案,這令廣大供貨商氣憤不已,許多供貨商紛紛表示要求盡快追回貨款并將犯罪嫌疑者繩之以法。
何金瑩告訴記者:,自從2007年6月21日得知封存的貨物“消失”后,感到事態嚴重的他,立即向貴州省商務廳、貴州省維穩辦、貴陽市人民政府、貴陽市維穩辦、南明區人民政府遞交緊急報告,可是,一個多月過去了,卻一直沒有得到任何回音。為此,已有七八家供貨商向貴陽市公安局報案,然而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后經詢問后得知,貴陽市公安局已經把此案轉交到經偵支隊二大隊辦理,當何金瑩來到貴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二大隊了解情況時,卻沒有拿到立案通知書。
在公安不立案、政府沒有回音的情況下,貴州省供貨商聯合會于8月14日召開了諾瑪特欠供貨商貨款“消失”大會。在此次大會上,何金瑩一再向供貨商強調:“供貨商必須依法有理有節維護合法權益,千萬不要采取過激行為。”
“現在,貴州省供貨商在諾瑪特事件中已遭受巨額損失,很多供貨商面臨倒閉,眼看能分配到的資金再一次遭受損失,供貨商聯合會將通過法律途徑依法追回該批資產,以維護廣大供貨商的合法權益。”何金瑩如此告訴記者。
2007年8月17日,貴州省近200余位供貨商已委托貴陽律師事務所辦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