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記者發現,在烏魯木齊市南湖路、團結路、長江路等主要街道旁,一些小超市將牌匾上的“超市”兩個字換成了“商店”。
記者從烏魯木齊市工商局了解到,根據工商部門注冊規定,1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不得叫超市。
烏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艾合買提江·塔塔爾說,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自本月起,他們加大了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力度,在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館和小藥店“五小”企業中,全面建立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制度,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商店擅自改名為超市等違規行為。
專項整治中發現,烏市有近千家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改名為超市,這與經營戶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商店”名稱不符,同時,這些商店沒有全面建立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制度,在食品質量安全方面不規范。
烏市工商部門要求,這些自稱超市的小商店必須在今年年底前改換名稱,否則將要接受相關處罰。
(來源:新疆經濟報 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