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某超市負責對外送貨的陳某,利用超市管理漏洞,多次偷走超市食品低價變賣,獲利5000元。近日,被鼓樓區法院判刑1年,并處罰金2000元。
今年20歲的陳某工作一段時間后,發現管理人員只對客戶訂購的商品進行清點,一旦貨物核對清點搬上送貨車,就無人監督。
發現了這個管理漏洞,陳某從去年12月開始,在超市管理人員對送出的貨物核對清點后,趁其他人不注意,將沒有列入貨單的花生油、大米和雞翅等各種食品也搬上貨車,運出超市變賣。
超市今年4月對商品進行盤點,發現有幾類貨品數量都出現明顯差額,隨即進行調查。今年4月15日,警方將陳某刑拘。
(福州晚報 記者毛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