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聯”和“世紀華聯”是同一家公司的下屬門店嗎?恐怕絕大多數市民都搞不清楚。記者昨天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因為店名之爭,華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將“世紀華聯”告到法院,以不正當競爭為由,不但要求對方改名,還索賠經濟損失50萬元。
記者了解到,被告包括金湖世紀華聯超市連鎖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第一分公司、金湖世紀華聯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金湖世紀華聯超市連鎖有限公司。目前案件已經被受理,一中院將組織近期開庭。
原告訴稱,華聯超市自2005年下半年起發現在江、浙兩省及上海周邊地區陸續出現了外觀與華聯超市相似的連鎖型超市。這些超市有較為固定的帶有“世紀華聯”或“世紀華聯超市”字樣的店招標志;店招樣式多采用與原告相近的綠底黃字或綠底白字;使用世紀華聯字樣的吊旗、標價簽與購物袋;店內員工所著工衣與原告店員工衣相近。
經原告調查,以上超市均是被告自營或特許的加盟店。華聯超市據此認為,被告明知與原告存在同業競爭關系,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