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5日,楊先生來到沃爾瑪知春路分店購物時,看到貨架上的“紅井源”牌亞麻籽食用油,說明頁上稱有“減肥、降血壓、預防糖尿病”及“防治癌癥”等功效。
在售貨員的慫恿下,楊先生一次性購買了30盒(每盒3小瓶)“紅井源”牌亞麻籽食用油,一共花去4470元。
購買后楊先生得知,食用油不可能有這么多療效,遂投訴到衛生監督部門。海淀區衛生監督所調查后,對沃爾瑪超市作出了罰款5000元的處罰。
楊先生稱,此后他曾多次找到沃爾瑪超市,要求協商解決此事,但對方以已經接受過行政處罰為由,拒絕了楊先生提出的所有要求。楊先生認為,沃爾瑪超市的銷售行為屬于消費欺詐,遂訴至法院。
沃爾瑪超市答辯稱,楊先生一次性購買大量商品,顯然不是為生活消費所需,不應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
法院審理后認為,作為銷售者,沃爾瑪超市在“紅井源”牌亞麻籽食用油未獲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情況下,進行令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構成消費欺詐,故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出判決。
法條鏈接
食品衛生法第22條規定,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產品及說明書必須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其衛生標準和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食品衛生法第23條規定,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產品說明書內容必須真實,該產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須與說明書相一致,不得有虛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