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發出緊急通知 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工作
發布時間:2007-01-11 |
信息來源:工商總局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領導重要批示精神,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工商機關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食品違法經營行為,切實維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
據了解,近來有材料反映部分地區農村食品市場存在諸多問題,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食品、假冒偽劣食品,以及欺詐行為等問題在一些地方比較突出,嚴重擾亂了農村市場秩序,損害了農村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國務院領導對此極為重視,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
國家工商總局在《通知》中強調,各級工商機關要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感,高度重視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工作;要嚴把農村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要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市場和重點品種,認真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要切實把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的任務落實到基層工商所,加大農村食品市場日常監管力度;要加強督查指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通知》指出,農村食品安全是當前食品安全監管的薄弱環節。強化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對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工商機關要把農村食品市場監管作為整頓規范市場秩序的重要任務,作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緊抓好,抓出實效。
《通知》強調,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要重點整治農村城鎮、鄉村舉辦的食品交易會和廟會;重點加強對農村縣城、集鎮、旅游景區景點、車站、碼頭等地區經營食品的監管,突出抓好城鄉結合部、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品店、小攤點、小餐館的監督管理。要認真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依法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罰代刑。在春節前集中查處和曝光一批食品違法典型案件,震懾違法分子。
《通知》強調,各級工商機關要重點完善農村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信用分類監管體系;要加大市場巡查監管力度,突出抓好食品質量監管,并按照有關規定公布監測信息,及時進行消費引導和提示;要狠抓農村食品安全源頭治理,建立農村食品安全追溯機制;要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動,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各地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加強配合,形成監管執法的整體合力。
《通知》明確要求,各地要迅速部署,及時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專項執法檢查,確保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工作責任、人員力量、經費保障落實到位。在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的同時,要對依法行政和履行職責到位的情況進行層層自查,逐級檢查,及時整改和規范,確保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春節前,國家工商總局將派出檢查組,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和本通知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