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國媒體報道,法國負責消費和旅游的國務秘書Luc Chatel今日對外表示,由于實施法國加朗法(loi Galland)第二階段的改革,法國大型超市中銷售的品牌商品價格可望再次下調3-7%的水平。
從2006年開始實施的加朗法的改革主要是規定了“后臺利潤”的上限,所謂“后臺利潤“指零售商向供貨商索要的一定數目的款項作為零售商采取一系列促銷活動的報酬。此次第二階段的改革就是允許零售商將這一部分利潤用在降低最終消費品價格上,將這一部分零售商利潤還給消費者。
自從2005年起施行加朗法改革以來,大型超市品牌商品平均價格下降了3.2%,這次實行的第二階段改革預計將使得各種商品降價在3-7%范圍之內。
Chatel國務秘書表示這一改革實施以來對于抑制法國通貨膨脹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相信第二階段的改革會繼續以往所取得的成果,繼續抑制法國通脹的風險,同時也可以加強法國消費者的消費能力。
法國加朗法在1996年由時任朱佩政府通過,其初衷是平衡大型超市與小商店之間的利益關系,該法是法國平衡商業關系,保持法國商業健康發展的主要法律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