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開始實施帶薪休假制度,實在是一條遲來的早已喪失新聞價值的舊聞了。
官員主動上交禮金,警察帶頭不參賭,人大代表深入社區征詢民意……這些頻頻見諸報端的新聞讓我們受眾都習慣接受了一個現實:很多本不應成為新聞的常規事實,在特定的歷史時期搖身一變,具有引人注目的新聞價值了。如今,這個慣性還在滾下去,比如,昨晨,我讀了一則新聞,說江蘇最大連鎖企業蘇果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員工已全面實施帶薪休假制度。
乍看之下,我有點疑惑:帶薪休假制度不是已經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出臺并在全國強制實行的剛性法規制度嗎?哪個企業敢不執行,誰個老板敢頂著不辦?莫非帶薪休假制度的實施之日不是新年的首日,而是年中的某日?于是我上網查了一下,疑惑不解自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赫然在目: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如此,25000名蘇果員工現在就享受帶薪休假福祉,實在是受了國家大法的庇蔭,而非哪個企業老板或者哪張企業文件的賜予。讓職工無條件地帶著薪水度假休憩的制度,其實并非始于去年末,早在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法第45條就規定,"國家實行帶薪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至今已逾十載。如果蘇果能在這十多年中的任何一年帶頭實行這項造福于員工的制度,堪稱名符其實的新聞,因為,由于國務院一直沒有制定出臺具體辦法,相關操作性不強,缺乏剛性約束,加上企業"順水推舟",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基本上是"一項僅僅寫在紙上的權利",罕有企業率先落實。但是,國家行政機關已在上個月出臺了剛性的規定,企業再尋找托詞把這項制度束之高閣,那就頂風而上可能成為眾目睽睽的新聞。因此反之,企業開始實施帶薪休假制度,實在是一條遲來的早已喪失新聞價值的舊聞了。
不過,我的話也不能說絕。"帶薪休假"雖已深入人心,但未必一定會群起而響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中國企業的通病。蘇果的"舊聞",說不定哪一天就真成了"聞所未聞"了呢。那時,我向蘇果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