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兩盒鮮奶搭送一盒即將到期的酸奶,這樣的“買二贈一”是否合理?消費者是否真的劃算?11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超市等賣場銷售的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即“臨界食品”),要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或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通知出臺將近一個月,記者走訪榕城超市發現,尚無超市集中陳列“臨界食品”,多數賣場仍將“臨界食品”與新鮮食品捆綁銷售。
記者調查:
“臨界食品”多搭售
25日,記者對工業路、二環路、楊橋路等處幾家大中型超市進行了調查走訪。
在工業路一家大型超市的糕點區、熟食區和奶制品區,記者仔細尋找仍沒看到集中陳列的“臨界食品”,也沒有發現對“臨界食品”的醒目提示。在奶制品冷藏柜上,8盒125毫升的原味酸奶捆綁著2盒草莓味酸奶和一個塑料口杯,捆綁的膠帶上寫著“大特惠”。記者發現,正品的保質日期為12月15日,而贈品的保質日期則是12月1日。
在二環路的一家大型超市,記者同樣沒有發現關于“臨界食品”的醒目標示或集中陳列區。“我們歲數大了,哪里看得清包裝上的生產日期。”正在選購酸奶的陳依姆說,有買有送是挺劃算,但她看不清保質日期,有時拿回家才發現贈品都快到期了。
采訪中記者還發現,有些老年人在購物時,由于眼力不佳,碰到價格便宜的促銷食品,往往分不清哪些是新鮮的,哪些是因為即將過期而搞促銷的,超市銷售人員也沒有提醒,因此將“臨界食品”當作新鮮食品選購的情況時有發生。
記者走訪了解到,目前,榕城大部分超市的“臨界食品”都夾雜在眾多促銷商品中,還有的采取“買一送一”,甚至“買一送二”的方式吸引消費者。
超市:
沒有接到相關通知
記者了解到,根據不同的食品品種,超市方面對保質期都有一個大概界定。熟食、面包、蛋糕類的保質期是兩三天,酸奶等乳制品是15至30天左右,而豆漿、現制糕點等基本是當天出清。當這些食品臨近保質期時,超市就會加大促銷力度,盡快售出。
“這些面包、蛋糕當天賣不完怎么辦?”在二環路一家超市的糕點區,記者詢問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現做現賣的保質期基本是一天,為了當天能賣完,他們一般寧可少做也不多做,如果是保質期3天的,一般第二天就會打折處理掉。
對于沒有對“臨界食品”設置醒目標示等問題,二環路一大型超市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沒有接到相關規定和通知。
工商部門:
規定具體操作困難
國家工商總局在《規范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指出,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陳列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但是,究竟什么時間范圍才算作“即將到保質期”?超市應當如何執行?
記者就此采訪了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他們表示,對“臨界食品”進行明示,無疑是對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有力保護,但指導意見中并沒有明確界定各種食品的保質期,有關部門也尚未出臺統一標準,加之該做法需兼顧商家、消費者等多方利益,因此具體操作起來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