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州市國稅局消息,經過3個月的清理整頓,福州大學城6所高校內的15家超市,已全部納入稅務登記,并補征增值稅47.04萬元。
由于對政策理解有誤,不少高校認為校內店面屬于學校經營的后勤實體,無需辦理稅務登記,也不要申報納稅,造成個別高校店面長期以來偷稅漏稅。針對這個問題,閩侯縣國稅局從今年7月份開始,對福州大學城較為集中的各種超市、小賣部開展稅收專項整治,對各個超市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對未按期整改辦理稅務登記的進行檢查和處罰。
福州市國稅局提醒,根據我國有關稅收政策規定,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稅;經營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現行規定計征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應繳納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