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的工作人員稱,每天晚上十點半后統一清理存包柜,如有未取出的東西,顧客可在次日領取
周小姐昨天在國展家樂福購物時,一時粗心將存包的密碼紙一并鎖入存包柜中,隨身物品都反鎖在內,其中包括當天急用的筆記本電腦。店方工作人員表示為物品安全起見,只能等到晚上停止營業后才能為周小姐開柜取物。對此,周小姐認為,店方的規定有些不近人情。
周小姐告訴記者,她中午來到國展家樂福購物,取包時才發現自己將開柜用的密碼紙也鎖在了柜子里,無法打開柜子。她說:“手機和包都無所謂,最重要的是我電腦里有些資料是下午工作必須要用的,這是我對客戶的承諾。”
情急之下,周小姐找店方表示希望即刻取包,但多位工作人員都拒絕了她的要求,必須等到晚上十點半超市停止營業后,或者第二天才能憑有效證件領取。“把密碼紙鎖在柜子里,確實是我不對,但我能證明柜子里的東西是我的,超市也該通融通融吧!”近一個小時后,周小姐見店方態度堅決,無奈只得離開。
國展家樂福的保安員邊先生說,他們每天晚上十點半后會統一清理存包柜,如果顧客有未取出的東西,可以在第二天到總服務臺憑身份證登記后領取。總服務臺董小姐說,以前店方的做法是當場幫顧客開柜,但出現了顧客財物被人冒領的現象,所以從8月初實行新的規定,“除非警察到場,否則我們店員是沒有權利幫顧客開柜的,這也是對其他顧客負責。”記者問及新規定是否能有效減少冒領情況時,董小姐表示,店方會留下領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做詳細的登記,“顧客將物品落在存包柜中的情況時有發生,但最近沒有再次出現冒領事件”。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北京柴傅律師事務所的夏翔律師,他認為國展家樂福的新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利,顧客將物品存入超市的存包柜,不管付費與否,都與超市達成了保管合同。當消費者能證明柜內物品屬于自己所有時,超市應配合消費者將物品取出并返還,而家樂福提出的十點半后才處理,與消費者能否證明柜內物品是否屬于自己所有,兩者并無直接關系。消費者因此遭受的損失也應由超市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