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報記者 陳佳裕
林良標
時間:29日晚8時許
地點:泉州市區浮橋某超市
轄區:浮橋派出所
在超市偷裙子被逮了,保安將她扭送到派出所,民警卻把她給放了,原因恐怕你們猜不到吧?
話說29日晚8時許,浮橋派出所民警小李接到浮橋某超市打來的報警電話說,他們在超市出口處,抓到一名偷裙子的女小偷。
這是一條黑色帶花邊的便裙,裝在一個印著超市名稱的袋子里,由這名中年婦女提著。小李拿出裙子,一眼看到價目牌和條形碼都在,用手一掏,1張付費電腦小票掉在桌上。
“裙子給過錢?”面對小李的發問,中年婦女欲言又止。小李似乎明白什么,他讓超市保安到外面等,這名婦女終于點頭確認,已經買下裙子。
原來當晚她和丈夫吵架外出散心,見到這條裙子愛不釋手,可當她走出超市大門時,塞在褲腰處的裙子,便因警報器發出陣陣叫聲而被當場搜出。
隨后她被叫到超市保安部訓斥,并被要求按10倍價格(標價每件82元)買下,在反復哭訴無錢后,改為5倍賠償,之后又改為3倍。見她實在拿不出錢后,最終以牌價賣給她。
但沒想到,付完錢超市就差人將她送到這。“超市怎么能擅自罰款?就算是損害糾紛,依消法就3倍罰款最多,哪來10倍5倍的罰款規定。”小李將兩名保安叫來,當面責問。
“你們叫她買下贓物,她還是小偷嗎?”兩名保安搖搖頭走了。小李說,中年婦女偷東西價值雖小,但也是違法行為,依法應予處罰。但由于超市已讓其買下所偷之物,加上她屬初犯,因而依法訓誡即可。保安走后,這名婦女也被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