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鄭州市民王女士來電稱,本來到超市買菜是圖里面的菜價比農貿市場賣的便宜幾毛錢,可買菜出來,超市門口的停車處卻要收兩毛錢的自行車停車費。王女士認為市民在超市購物,停車場不應該再收停車費。
記者體驗:去超市購物,要交停車費
隨后,記者來到王女士購物的世紀聯華汝河路店,并把自行車停在門口。兩分鐘后,記者從超市里面出來,一名男子遠遠跑來說:“還沒交錢呢,兩毛錢。”記者看了一下,停車的地方離世紀聯華正門大約有50米,是一家商務樓的門口。當記者稱停車時他并沒有出現,也沒有說明此處是其管轄的停車區域并發給停車牌時,這名男子不置可否。再問他是什么單位的,該男子聲稱自己是鄭州市車管中心的。
同樣,在華潤萬家嵩山路店、思達買超市桐柏路店門前,把車停在超市門前也要交停車費。思達買有關負責人稱,這些看車的人和超市并不是一個系統的。
市民看法:超市應為消費者停車埋單
就超市門口停車該不該收費,記者隨機采訪了幾名顧客。市民張女士說,超市應該為消費者的停車埋單,因為消費者是到超市購物的,超市已經賺取了利潤。
另一消費者趙女士稱,超市可以憑借員工胸卡和消費者手中的當日購物小票免收停車費,其他人員可以收費。
律師說法:若門前的地歸超市,就不應該收費
金博大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馬亮稱,如果超市門前的地歸超市管理,消費者在此停車,就應該由超市來埋單;可如果超市門前的地歸屬市政管理部門,超市就無權管其是否收費。
